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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关于电动工具用电池充电器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电动工具用电池充电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所依据的标准GB 17625.1-2022 《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发布,并将于2024年7月1日实施,新版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GB 17625.1-2012(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对此标准涉及的CQC12-464243-2018《电动工具用电池充电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业务类别号为:005010。现将执行新版标准和认证规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认证规则编号修改为CQC12-464243-2023;

2. 修改相应认证依据标准,GB 4343.1-2009修改为GB 4343.1-2018,GB/T 4343.2-2009修改为GB/T 4343.2-2020,GB 17625.1-2012修改为GB 17625.1-2022;

3. 证书有效期由长期修改为5年;

4. 增加复审要求;

5. 修改认证标志使用要求,认证标志修改为“CQC基本认证标志”。

二、 执行新版认证规则及标准的要求

1. 自2023年8月1日起,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CQC对产品进行检验/确认等合格评定程序,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证书;2025年10月31日后仍未完成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的,CQC将撤销旧版标准证书。

4. 各相关检测机构应及时向CQC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包括资质认定及认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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